是抄袭还是借鉴?时装设计行业难以说清的“挪用艺术”门派

2016-08-12 08:40:00 界面

尽管在商业的范畴里,表面“借鉴”而实则抄袭的行为是耻辱的,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这同时又是一种典型的源自于后现代艺术的表达语言,并逐渐形成了名为“挪用艺术”(Appropriation Art)的门派。

不要被眼镜蒙骗,这并非Burberry的广告,而是一名叫为Burberry Perry的Hip-Hop歌手的新专辑封面

即秀即卖、合并男女时装秀的决策把Burberry推到产业话题的风口浪尖,来自行业内的反对者比比皆是,所持理由不外乎“这种策略剪断了产业既有的链条”和“它摧毁了人们花半年时间等待新系列进店销售的奇妙心理体验”。但Burberry不会单纯为了博新闻头条而做草率决定——最大程度地缩短整个设计和生产的周期以便节省成本开支,这当然是即秀即卖策略的初衷,但换个角度来审视,那些诟病Burberry这个决定“将自己降格并和快销时尚竞争”的声音也从侧面,把原创品牌们最头疼的一个议题——快销时尚对奢侈品大牌的拙劣模仿和抄袭,搬上了台面。

27岁的插画家Tuesday Bassen在Instagram上发出的自己的作品与Zara抄袭的对比图

说到抄袭,Zara最近又惹上了麻烦——来自一个由12位插画艺术家组成的团体正为Zara抄袭他们的插画作品一事,郑重提出交涉。这些要求维权的插画艺术家表示,Zara在其分布于全球的超过2100门店中销售含有未经他们授权的插画作品或元素的服装与配饰产品。而Zara方面对此事的回应则称,根据这些插画艺术家提供的原作证据来看,他们的作品缺少明显的“独创性”特征。但Zara或许低估了这些“小辈”插画家的影响力。借助社交网络,这些插画家都分别拥有数以百万计的粉丝。来自粉丝的声援和支持极有可能让Zara在这个案件中处于弱势。

Zara的抄袭嫌疑远不止于此。

这个西班牙平价成衣零售商用难以置信的效率(从设计到打版,到批量生产,再到上架销售,它最快可以在两周时间内完成整个周期,平均每分钟生产18,000件衣服)将每一季时装周上最热门的款式和风格转化为自己的服装产品,提前于大牌们半年时间先行上架销售。而另一个平价成衣零售商Forever 21则在今年上半年,就被统计到多大30宗设计侵权案。

总部位于洛杉矶的在线销售女装品牌LOÉIL更甚,Chanel、Celine、Chole等品牌均是其抄袭的素材。该图中,左侧为原版的Vetements打火机鞋跟便鞋,有图则为LOÉIL的仿制品 图片来源:The Fashion Law

遗憾的是,面对这种如同“寄生物”一样的平价服装品牌,高级成衣商们并非不想“与之一般见识”,但是以“抄袭”之名诉诸法律的维权行动成本一点都不低,最糟糕的是,这类诉讼往往以原告败诉收场。

浅显的道理是,想要赢得侵权案的官司,大品牌首先得要为自己的设计申请尽可能多的专利。然而,专利的申请过程绝非像制造衣服这么简单,一个完整的专利申请周期最短也得三至六个月的时间,排除这个过程中所花费的人力和财力,就算最后品牌顺利取得了专利,快销时尚连锁企业们早就借着这三到六个月的“空窗期”赚得盆满钵满了。

Christian Louboutin和他标志性的设计代表作之一——红底鞋

鞋履品牌Christian Louboutin因其标志性的红底高跟鞋的设计而名扬四海。五年前,该公司曾一纸将Saint Laurent品牌(彼时还称YSL品牌)告上法庭,控诉后者抄袭红底鞋的设计。胜诉信心满满的Christian Louboutin完全没有想到纽约联邦法院竟以“红底鞋不能作为品牌独有的商标”为由宣判原告一审败诉。如此当头一棒之后,Christian Louboutin并没有放弃继续上诉的决心,于次年(也就是2012年)再度状告当时的YSL品牌,法院这一次宣判红底的设计专利有效,但同时明确表态“当鞋子的通体设计都为红色的时候,YSL品牌将不构成侵权事实”。正当外界猜测YSL品牌要乘胜追击反告Christian Louboutin的时候,YSL方面却决定“休战”,认为这样持续的争论没有意义,成本上更是划不来。

针对这个案件,我们似乎看到了前后两次审判标准的飘忽。实际上,这里面牵涉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商业外观保护(Trade Dress)和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s)。所谓商业外观保护,简单地说,就是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外观上(如材质、色彩、图案等等)和同类型产品之间具有明确的区别。美国联邦高级法院还在2000年补充了有关“商业外观保护”的规定,规定指出申请商业外观保护的产品在外观上必须在消费人群中形成普遍的认识,换句话说,甲设计的产品的外观必须让大家一看便知道出自甲方之手,而不是乙丙丁做的。对于在消费者人群中有着广泛认知度的品牌来说,这是有利的,但是对于那些未成名的设计师而言,他们的设计并不被大众熟知,一旦遭遇抄袭,这种保护就很难执行了。相比于“商业外观保护”,“设计专利”的法律条文更严格,它往往用来保护具有功能性特征的产品,虽然也可以用来保护产品的外观,但限制却非常多。不仅如此,设计专利最多只有15年的保护期限,到期之后,专利自动失效。

听起来很拗口对不对?总之呢,虽然Christian Louboutin在第二次上诉之前成功为红色鞋底申请到了专利,但是YSL还是可以用通体红色的设计来避开指证。对于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的拥护者们而言,恐怕只有黯然神伤的份。然而事实就是如此残酷,有关“抄袭”的事件,在时尚行业中,永远层出不穷。艺术和设计这类以生产创意为灵魂的工种,素来就有“天下一大抄”的常态。但是就像上面提到的 ,由于相关法律条文界定不清晰,证据难以定性定量等等问题,“抄袭”的行径往往假以带有正面色彩的词汇而躲过指责,比如“借鉴”、“致敬”。Vetements在前不久发布的2017春夏系列中破天荒地和18个知名品牌合作,说白了,也只是在“拿来即用”的基础上稍作改动而已,但是参与合作的这18个品牌表现得极为热忱——说到底,绕不过钱财与名利的关系——不打招呼不给钱的“借用”和“致敬”当然就面临着吃官司的风险。

知识产权的保护始终是一个模糊地带。国际公认的原则是,著作在面世满60年之后,可以作为社会公共资源。但是在时装的范畴里,人们往往更加苛刻一些。年代稍微久远一些的设计,被年轻设计师从档案库里翻出来临摹抄袭,略作调整之后作为新的设计问世,这种做法在时尚圈里并不少见,只因为能够熟记那些老作品的现代人并不多,所以这类事件并不会吸引广泛的关注,但人群里到底还是藏着火眼金睛的“时装警察”。

Paul Poiret于1910年代前后所做的女装设计(左)和John Galliano为Christian Dior品牌1998春夏高级定制系列所做的设计(右)

John Galliano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任Dior女装设计总监的头几年当中,曾经从如Paul Poiret、Jeanne Lanvin等等巴黎早期设计师的作品当中寻找灵感。一件他为Dior所做的1998春夏高级定制作品就被指认出模仿了Paul Poiret在装饰艺术运动时期(Art Deco)的作品风格。诚然,这远远不能构成John Galliano抄袭先人的证据,除了服装的大体轮廓之外,不论从具体的服装比例还是刺绣细节,都和原作没有直接的关联——或者说,与其称John Galliano“致敬”Paul Poiret,不如说那个系列中有近半数的作品就是向上世纪二十年代的装饰艺术运动时期的时装大风格索取灵感。

对于彼此存在竞争关系的两个品牌来说,对外观高度相似这种情况的态度几乎是零容忍的,就比如前面提到的Christian Louboutin和YSL品牌之间的纠纷。但是换一种角度来说,如果将“抄袭”行为本身作为一种艺术创作诉求的话,情况则更微妙了:Supreme的Logo字体样式完完整整地取自拼贴艺术家Barbara Kruger的作品,后者却自始至终没有把维权行动付诸现实,不得不说,Supreme比Zara幸运多了。

尽管在商业的范畴里,表面“借鉴”而实则抄袭的行为是耻辱的,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这同时又是一种典型的源自于后现代艺术的表达语言,并逐渐形成了名为“挪用艺术”(Appropriation Art)的门派。

杜尚的作品《泉》(1917年)

杜尚的作品《L.H.O.O.Q.》(1919年)

1917年,杜尚用买来一个男用小便器,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命名其为“泉”,然后堂而皇之地摆进当时的一个艺术展展位内,成功标记了后现代艺术的开端。毫无疑问,彼时的艺术批评对这件作品保留严厉歧视的态度,然而这丝毫不能改写它日后在现代艺术史上的独特地位。之后,杜尚又拿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复制件来从事二次创作了,恶作剧式地给蒙娜丽莎画上胡子。像这样利用购买来的现成品或他人创作的作品,进行艺术再加工的手法,成了后现代艺术当中的一大流派。艺术史终究承认了它作为当代艺术表现形式的存在,但艺术史论的规则总归和商业社会的法则不能通用,将这种情况生搬硬套到商业社会里,必然得吃官司。可是Supreme却打着擦边球,明目张胆地攫取Barbara Kruger作品的元素。

蒙德里安(Piet Mondrian)的风格派画作

Yves Saint Laurent于1965年推出的“蒙德里安裙”(左)和Prada品牌2011秋冬女装(右)

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的抽象表现主义画作(左)和Raf Simons为Jil Sander品牌所推出的2009春夏男装(右)

当下,社交媒体空前繁荣,打着社交网络时代旗帜的新世代年轻人更是从类似的二次创作模式中找到一举成名的捷径。Tumblr和Instagram上活跃着大量的以利用Photoshop软件修改历史人文照片、时装广告图片和废旧杂志报纸的方式进行恶搞创作的帐号。“借来”的素材在他们天马行空的想法指导之下,演化为一张张时而叫人啼笑皆非、时而显得风趣幽默的作品。另外也有一些服装品牌,顶着这种“二次创作”的名义,将一线奢侈品大牌的Logo篡改之后印在T恤上,进行售卖。

Instagram红人Chris Rellas笔下的“穿Moschino新款的梦露”

Burberry Perry "Atlanta"专辑封面

最近的一件有关品牌Logo被恶作剧篡改的案例和Burberry有关。一个以Burberry Perry(显然并非真实姓名)为名的饶舌歌手在今年五月份发行了一张唱片。唱片封面上,他引用了Burberry品牌标志性的格纹图样,并将后者的骑士造型的Logo进行修改之后印在了上面,甚至连唱片上的唱片名都使用了和Burberry品牌Logo一模一样的字体。这一系列举动惹恼了Burberry品牌。在给予警告无效之后,Burberry于七月份正式起诉Burberry Perry,状告他侵犯该英国品牌的命名权、商标权和标志性图案。饶舌歌手自认理亏,在Burberry采取维权行动之后,迅速撤换了唱片封面。